星期一清晨1點半,我拖著2個大行李,裡面裝著從台灣帶回的各種書籍與其他補給品回到紐約,5個半小時後,我已經坐在辦公桌前忙碌地處理我的工作。不要問我幹嘛那麼拼,等你欠了300萬台幣你就會了解請假調時差是一種浪費金錢的事,何況我調時差的功力一向很強,自然也就不需要犧牲這一天的工資。
下班後,我到Flushing Mall吃飯,才剛坐下沒多久,就覺得斜對面的台灣男生很眼熟,而坐他對面的台灣女孩則是黝黑地讓人眼睛為之一亮。台灣女生相信什麼「一白遮三醜」的鬼話,我卻認為健康的膚色比較好看,很多人把自己弄的很白,白的像病死豬肉,我實在不覺得那樣會漂亮,更不覺得病死豬肉一般的白可以遮醜,不過我的觀念不是主流,也不是文章的重點,所以跳過不談。
我多看了這女生兩眼,無意間發現她的包包旁邊放了一張2008年美國網球公開賽的球員證。有了網球這個提示,猛然間想起原來坐我斜對面的台灣男生正是前陣子在北京奧運網球比賽中打敗世界排名第六的台灣之光盧彥勳。我立刻跑上樓買了本筆記本請他幫我簽名,他不但答應我的要求,還跟我聊了一下他大腿的傷勢及這次的美網賽,真的,新光三越的電梯小姐都沒有他那麼親切咧。
以上只是小小地炫耀,下面才是本文重點。
回到北京奧運。盧彥勳最為人稱道的就是他在京奧的32強比賽中,忍受著右大腿的傷痛,擊敗世界排名第六的英國名將Andy Murray,雖然最後在8強賽中敗陣,卻已經是台灣男網球選手參加奧運以來的最佳成績。
一樣在北京奧運,但拉到棒球場上,台灣隊在贏了第一場對荷蘭的比賽之後,連續輸了5場,才又在最後一場比賽贏了加拿大,正好詮釋什麼叫做「有始有終」。其中,敗給中國隊的那一場更被視為是棒球國恥,這樣的成績不但讓球迷無法接受,連教練洪一中在接受訪問的時候都差點掉下淚。
然而,根據國光獎金獎勵辦法,創造台灣棒球國恥的球員每人可以拿到150萬元獎金;為台灣爭光並且成為網球亞洲一哥的盧彥勳卻一毛也沒有。這樣強烈的對比連白癡都看的出來給獎辦法根本大有問題,但在現行制度下,丟臉的人拿錢,爭光的人喝西北風,這樣殘酷的事實實在讓人覺得莫名其妙。
後來洪一中在接受訪問的時候被問到獎金的問題,他的回答讓我覺得啼笑皆非,我忘了確切的講法,意思大概是這樣:只有這樣的成績他們也沒辦法,不過因為所有球員都很拼命,也很盡力,縱使成績不那麼滿意,拿那150萬也是應該的。
我知道問題出在給獎辦法,就法律層面來講,球員們絕對可以拿的理直氣壯。只是我很好奇,所有參加奧運的台灣運動員,有哪一個是偷懶摸魚不盡力的?如果每個人都盡了力,那應該是所有人都可以拿到150萬才對,而不是今天我看到的不公平現象。有看奧運的人一定知道,除了盧彥勳之外,羽球的謝裕興、跆拳道的蘇麗文、楊淑君、游泳的許志傑,以及其他我記不起名字的運動員,他們給我看到的除了拼勁之外,還有滿滿的感動與驕傲,他們沒有奪得獎牌,卻一再創造台灣運動員在奧運會中的最佳成績,相對於創造了國恥的台灣棒球隊員,他們給予台灣的榮耀,才應該被獎勵。
國光國光,指的是為國爭光,國光獎金的意思不就是指為國爭了光就發獎金嗎?不一定要拿前三名才是為國爭光,但是輸掉不應該輸的比賽,而且還是輸給實力比自己差很多的隊伍,那肯定不是為國爭光。從這點來看,國光獎金的問題應該就很清楚,至於要怎麼改,就看看體委會那群永遠只會吹冷氣的委員懂不懂得為國爭光的道理。
愈寫愈覺得國光獎金獎勵辦法很瞎,瞎到連我都沒辦法科科笑,算了,說點別的好了。跟大家透露一下,盧彥勳本人比電視上看起來帥的多了,其實不能怪攝影師把他照醜,實在是因為他每次受訪都是比賽後,想想看一場比賽打下來流了多少汗,頭髮八成也因為擦汗也變得像是鳥巢一般凌亂,這樣怎麼可能會帥?不過梳洗之後可就完全不一樣了。誰說運動員都長的孔武有力,下了球場,運動員也可以很帥的。
- Aug 27 Wed 2008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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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獎金還是國恥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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