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篇文章的開頭不是Larry Ellison的演講,而是流傳在哈佛大學的一個小故事。
  去過哈佛大學朝聖過的人大概都知道哈佛校園內最有名的景點就是John Harvard的塑像,傳說只要摸過塑像的左腳,就可以變聰明,考試都考一百分。因為這樣的傳說,所以該塑像的左腳總是金光閃閃,像是有專人在保養一樣。塑像的基座正面則是寫著:John Harvard、Founder、1638三行字,表示哈佛大學是由John Harvard於1638年創立。然而這三行字卻是三個謊言。第一、該塑像並不是John Harvard本人,第二、John Harvard並不是哈佛大學的創辦人,第三、哈佛大學並非創立於1638,而是1636年。哈佛校方藉由這三個謊言告訴學生:眼見不一定為憑,具備懷疑的態度,小心地吸收你所見到的東西並且尋找答案才能找到真理。
  前幾天我收到一封email,標題很平凡,一點也不聳動:「甲骨文公司總裁Larry Ellison在耶魯大學對畢業生所做的演講全文」。但內容一看可不得了,整篇演講把耶魯大學的畢業生講的一無事處,甚至用loser來形容耶魯畢業生,最後,Larry Ellison被保全給請下台。
  我相信很多人看到這篇演講的反應大概是「靠,好酷」,其實我也一樣,不過隨著這個反應而來的則是「這篇演講是真的嗎?」,因為產生了懷疑,所以我花了點時間作了點研究。就我所知道的是很多演講者事先會把演講稿送給主辦單位看,先不論Larry Ellison是否有這樣做,但這樣聳動的內容肯定會成為當晚的新聞。首先我試著找出相關新聞,結果完全找不到,但沒有新聞不代表這件事沒發生過,於是我轉而求助youtube,結果還是沒有,很好,事情似乎有點不大對勁了。最後,終於在google大神的支援下找出事實的真相。
  原來,這篇演講根本不是出自Larry Ellison之手,也就是說,這篇演講是假的,Larry Ellison甚至沒有在任何地方發表過類似貶低耶魯畢業生的言論。事實上這篇文章是出自一個叫Andrew Marlatt的人之手,動機不明。原本這篇文章被放在一個叫Satire的網站上,後來被一堆不明所以的人轉載,久了之後,這篇從來不存在的演講便莫名其妙成了Larry Ellison做過的瘋狂行為中的一項。到了這裡,如果你還不肯相信這篇演講不存在,沒關係,我說過做人要懂的懷疑,怎麼可以因為一個網站說這篇演講是假的就信了?既然要找真相,就絕對不能少了google,經由它的協助,我找到了2000年耶魯大學畢業典禮的相關新聞,裡面記載典禮的過程及參與的教授及來賓。2000年5月21及22日是耶魯大學創校以來第299屆畢業典禮,當年keynote的主講人是Bob Woodward,這個人是1965年耶魯畢業的校友,並在1973年因為調查水門案而獲得該年的普立茲新聞獎。2000年5月21及22日這兩天,Larry Ellison在哪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一定不在耶魯大學,更不可能對耶魯大學的畢業生發表演講。行文至此,還有什麼好懷疑的呢?
  所以,當你收到一個訊息或看到一篇文章,在你想要分享之前,請先想想這篇文章或訊息的真實性,不然很容易就成了惡作劇的幫凶,不可不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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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閒。

  這是最近生活的寫照。其實我一點也不想那麼閒,尤其是在工作上。這兩個月公司請了不少人走路,不是因為他們工作表現差,而是公司沒有訂單而進行裁員,我室友就這樣被請回家吃自己。我當然很無奈,室友是認識多年的好友,還沒畢業就進了我們公司,被資遣純粹只是年資不如人,我們公司多的是千年妖精,像室友跟我這種年資只有個位數的小妖,只會被排在資遣名單上的前幾名,所以,如果公司再接不到訂單,恐怕我也得打包回家吃自己。

  對於資遣這回事說不擔心是騙人的,但既然我不是那個決定誰該走路的傢伙,想再多也沒用。況且裁員這回事又不是第一次在美國發生,就算真的發生,也不是因為我工作能力不佳或是出大包造成的結果,當然就不需要叨叨絮絮跟人家抱怨誰誰誰真是機八不識貨,趕快上網填表領取失業救助還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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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個月才寫了篇「退散吧,英文糾察隊」,但在網路世界中,不是只有英文糾察對這種生物存在,還有一種「網誌糾察隊」更可怕,如果你已經覺得英文糾察隊很煩,很愛管閒事很討人厭,當你遇到網誌糾察隊的時候,你會發現那些英文糾察隊與網誌糾察隊相比只是小學生程度而已。

  基本上,一個人可以同時是英文糾察隊與網誌糾察隊,也可以是兩者之一,兩者類似但不一定有關連。從心理方面看,兩者間最大的不同點在於,英文糾察隊是「愛現」,會那樣不請自來地糾正人家的英文錯誤,只不過就是想要現一下自己的英文程度而已;相對地,網誌糾察隊則是粗暴地、無理地、自我中心式地要求別人在食衣住行育樂、柴米油鹽醬醋茶與自己一樣,以及要求其他人跟網誌糾察隊一樣吃屎。若有不從,便到人家網誌留言指責別人不聽話、不受教、浪費了網誌糾察隊的「好心指正」。由此可輕易推敲出,英文糾察隊及網誌糾察隊哪一個才是糾察隊中真正的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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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大概是很多台灣人心中的痛,許多人從國中開始接觸ABC,到了大學畢業,連簡單的會話都有問題,小弟不才,也是這些人中的一員。我們睿智偉大英明神武又仁慈無比熱心教育的前暨南大學校長阿桐伯李家同教授曾經說過:理工科學生英文不好,數學好,在社會根本無法生存,所以英文不好,乾脆別念大學。當然我不知道以前是怎麼活過來的(我就是那種英文很爛但數學沒那麼爛的理工科學生),不過李家同教授說的真理也相當反應英文在一般人心中的地位。
  後來因為正妹的關係(就說是阿宅了嘛)決定留學,不得不好好地把英文這個大洞補一補,花了一堆錢上補習班總算有點效用,但就如所有人知道的,補習班教的是考試技巧或作弊技巧(如來欣的方有毅),英文的部分就得看每個人的修行。也許是考運好,蹲了半年補習班之後考試能力大躍進,英文能力雖如烏龜漫步,卻也比補習之前好一些些,於是就這樣莫名其妙地考過了Toefl,害得我不得不相信「Toefl測不出一個人的英文能力」這個謠言是真的。
  然後我到了美國,在聽不懂老師講什麼的狀況下努力拿到了碩士學位,又找到了一家不怕死的美國人公司敢雇用一個英文聽說讀寫通通不及格的傢伙,我這個誤闖森林的小白兔,就這樣陰錯陽差地在森林裡住了下來。
  我從來就沒有想過要把我的英文能力提升到跟李杯杯一樣的程度,我的願望真的很卑微,只要可以跟同事哈啦棒球及明星們的八卦生活,還有跟他們解釋為什麼中國和台灣是兩個不同的國家就心滿意足,用字恰不恰當,文法正不正確是其次,他們聽的懂就好。而且我一直很主觀的認為,中文真的是世界最美,唸起來最好聽的語言。英文好聽又好學(相對其他印歐語系而言),可是英文裡面沒有「憑虛御風」、「縱一葦之所如,凌萬頃之茫然」這樣的形容方式;而法文的r老是讓我發不出音;德文繞口的不得了,動詞變化多如牛毛;西班牙文的打舌音則是讓我打舌打到口吃,東想西想,還是中文最棒。
  對於英文好的人,我不會對他們有特別的感覺;對於英文比我還差勁的人,我也不會瞧不起對方。語言這種東西對我來說只是一種人與人之間溝通的介面,它是一種生活工具,而不是一種特殊能力。英文程度好,在英文環境生活一定會比較方便;相對地英文程度差,就得承擔因為英文程度不好所造成的不方便,個人造業個人擔,哪有什麼羨慕不羨慕或是恥笑不恥笑的問題?就好像鐵鎚也是生活的工具,你會因為你隔壁的鄰居家裡有隻黃金做的鐵鎚而羨慕他嗎?還是你會因為你鄰居家的鐵鎚鎚頭部分快要跟木柄分離而恥笑對方?我想正常人應該不會這樣。除非你家鄰居把那把快要爛掉的鐵鎚拿出來賣錢,你才有資格恥笑對方,這就跟之前某人連英文的「劈腿」都搞不清楚怎麼說卻出英文書一樣,因為你鄰居賣爛鐵鎚的行為跟某人賣爛英文一樣,已經是在欺騙他人,被人家恥笑也就只是剛剛好的結果。
  另外有些人英文不好,可是很喜歡在公開場合秀自己的英文程度,說自己講的英文有股蛋蛋的哀傷淡淡的法國腔。也許是他自己認知不足,又或是他天生喜歡讓人家知道自己英文很爛,不管出發點是什麼,我都只有一個反應:搖搖頭並且把耳朵關起來不聽他說,眼睛閉起來不看他文章,人家愛現,不代表我一定要去阻止他們,遠遠走開或是自己在心裡暗幹也是個不錯的選項。人家把自己的弱點公開展示,沒有自知之明地宣揚自己英文很好,偷偷笑在心裡就好,用不著去跟人家嗆聲。
  不過出來騙錢或是沒有自知之明都不是最誇張的,有時候最誇張最惡劣的反而是英文真的有點實力的人。
  之前我聽到了一個讓我驚訝不已的八卦,等等,與其說是八卦,不如說是攻擊,這個攻擊大意是說,朱學恆當年翻譯魔戒是先用軟體翻譯,然後再自己潤色,所以翻譯界的人都很瞧不起他。
  我得老實說,我欣賞朱學恆這個人,但絕對不是因為翻譯魔戒這本書才欣賞他,更沒有什麼崇拜他的問題,可是一聽到這個八卦還是忍不住說了聲:幹,假的。我知道魔戒中文版翻的很糟糕,要批評這點絕對ok,甚至要說朱學恆在翻譯魔戒的時候不用心,沒做足功課也不算是太超過,我相信這些指控都是可以被公評的,但是,你絕對不能說朱學恆翻譯魔戒是先靠翻譯軟體做全文翻譯,然後再潤色而成,因為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沒錯,我英文很爛,既不在翻譯界,也不是靠翻譯吃飯,那我懂個屁?說不定這個八卦是真的。我知道一定有人會這樣想,不過能那麼篤定地說這八卦是假的當然有我的理由。
  魔戒這本書在奇幻文學界中的地位與金庸小說在武俠文學界的地位幾乎是一樣的(甚至更高),作者托爾金不但是個作家,同時還是位語言學者,從這兩點來看就可以知道,魔戒的文學價值及嚴謹度,絕對不是我這種亂寫出來的文章(我甚至不知道能不能把我寫的東西叫文章)可以相比,真要比的話,相信我,懶較(我的文章)比雞腿(魔戒)都不足以形容其中的差距。雖然我沒看過英文版,不過我相信裡面用字的準確度或者是文字的華麗程度都不會太差,換句話說,要能翻譯這樣的文學鉅著,本身不但英文要有程度,同時也要有不錯的中文程度,才能將魔戒較為準確的翻譯出來。
  接下來,請看我這篇文章的人先把google toolbar裝好,再試著用toolbar裡面的翻譯功能將你自己或你喜歡的網誌或你在網路上發現的文章(中英文皆可)進行全文翻譯。
  全文翻譯完,沒有對著翻譯出來的中文或英文罵幹的請舉手答有。
  我是學電腦的,我可以清楚的告訴各位,以前不曾,現在沒有,以及不久的將來,都不可能出現一個翻譯軟體可以將一篇「簡單的」英文(中文)翻譯成中文(英文)。如果翻譯軟體連一篇簡單的英文(中文)都沒有辦法翻成像樣的中文(英文),更何況是一本文學鉅著?而且,要在電腦利用翻譯軟體之前,總得先把文章打進電腦才行,但你覺得有可能嗎?有沒有人知道魔戒英文版全文有多少字?光中文版一集就17萬字,就算英文版也是17萬字,三部曲加起來就是51萬字,假設朱學恆英打是神人級的速度,每分鐘可以輸入100個英文單字,這樣不眠不休的工作也要花三天半才有辦法輸入完,先不論三天半拼命打字會不會造成過勞死,就算真的輸入完了,還是老話一句,以前不曾,現在沒有,以及不久的將來都不會有一個翻譯軟體可以把簡單的英文(中文)文章翻譯成中文(英文),那就更不用提七年前翻譯魔戒這樣的鉅著了。
  若將來真有一個可以翻譯文學鉅作的軟體出現,那真的是全世界中文使用者的福音,對於廣大中文使用者而言,將可輕而易舉的欣賞西方文學作品,同時大學生也可以利用這樣的軟體把原文書翻譯出來,進而吸收最直接完整又新穎的科學知識,教授們也不再需要擔心學生的英文程度,就算學生連A~Z都寫不完,有了翻譯軟體一樣可以讀原文書。當然,翻譯社及翻譯工作者一定會皮皮挫,有了這樣的軟體,他們還混個屁,下場肯定失業嘛。
  你看看,就是有人見不得人好,看人家賺了近3000萬台票就放出個風聲說人家用翻譯軟體,要真有那麼簡單,為什麼放風聲的人自己不用翻譯軟體翻?
  其實也不用為這種現象感到奇怪,很多人英文程度不錯,就給了自己一個了不起的使命,當起英文糾察隊,四處去挖掘人家的英文缺點,只要給他們抓到你任何一點點的英文小錯誤,他們就會指責你英文那麼爛幹嘛還說英文。真的抓不到錯誤,就說你一定是走偏門,就像對朱學恆的指責一樣。
  這些人大概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你以為阿扁貪污已經是世界第一,不對,他貪很多沒錯,不過放眼世界,隨便一捏都可以找到貪的比阿扁還要多的政客。就算你在某方面是神人級,但神人終就是個人,還是有個更強的神。人家英文講錯關你什麼事,非得要去糾正人家才爽?別忘了,當你在糾正其他人英文不好的時候,還有英文比你更好的人在後面竊笑。我真的不明白,一天到晚裝出一副自己英文很好,其他人英文很爛的樣子走路會比較有風?如果真的英文那麼好,幹嘛不寫出一部媲美莎士比亞全集的作品出來?人家不過犯個小小的錯誤,就說人家的英文很爛,對方又沒有寫英文書騙錢,需要那麼嚴苛去批評人家的英文程度嗎?難道就不能寬容點告訴人家哪個字或文法使用錯誤,而必須要以這種貶低別人的方式來顯示出自己比較強?我懷疑這些人是不是少了些同理心,他們是不是忘了在學習英文的過程中跌了無數次的跤,又或是他們因為痛過,所以當人家也跌倒的時候應該多踹人家一腳讓對方痛一下?我在美國生活,周遭的美國人(非全部)會因為我是外國人,我的母語不是英文而放慢講話的速度,我的同事甚至會講的比較淺顯易懂讓我知道他們要表達的意思,為什麼我們一碰到自己人反而心胸狹窄,如果美國人可以對我這個菜英文寬容,為什麼同是台灣人卻做不到?
  沒有人天生就會講英文,就算是美國人也是從牙牙學語開始,自己英文好,good for you,但同時也多給一些英文不好的人寬容及意見,不要一見黑影就開槍,非得把所有英文不好的人幹掉才爽,這樣,你會交到更多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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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一清晨1點半,我拖著2個大行李,裡面裝著從台灣帶回的各種書籍與其他補給品回到紐約,5個半小時後,我已經坐在辦公桌前忙碌地處理我的工作。不要問我幹嘛那麼拼,等你欠了300萬台幣你就會了解請假調時差是一種浪費金錢的事,何況我調時差的功力一向很強,自然也就不需要犧牲這一天的工資。

  下班後,我到Flushing Mall吃飯,才剛坐下沒多久,就覺得斜對面的台灣男生很眼熟,而坐他對面的台灣女孩則是黝黑地讓人眼睛為之一亮。台灣女生相信什麼「一白遮三醜」的鬼話,我卻認為健康的膚色比較好看,很多人把自己弄的很白,白的像病死豬肉,我實在不覺得那樣會漂亮,更不覺得病死豬肉一般的白可以遮醜,不過我的觀念不是主流,也不是文章的重點,所以跳過不談。

  我多看了這女生兩眼,無意間發現她的包包旁邊放了一張2008年美國網球公開賽的球員證。有了網球這個提示,猛然間想起原來坐我斜對面的台灣男生正是前陣子在北京奧運網球比賽中打敗世界排名第六的台灣之光盧彥勳。我立刻跑上樓買了本筆記本請他幫我簽名,他不但答應我的要求,還跟我聊了一下他大腿的傷勢及這次的美網賽,真的,新光三越的電梯小姐都沒有他那麼親切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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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懷疑,我把「Time Square跨年倒數」這碼子事擺在腦殘事件簿,雖然說這可能讓很多人的夢想、理想、幻想、亂想破滅,可是我還是要告訴你,去Time Square跨年倒數,真的是他媽的、天殺的、完全的腦殘到底,腦殘到現在我還搞不清楚為什麼我在忍了兩年之後還是破功。
  其實早在新年前的一星期,P就約了我12/31晚上到她朋友訂的旅館去參加party。這主意多好,P的朋友不知道用了什麼方法,在Time Square附近的某家旅館訂了間房間,並邀請了一些好朋友去玩,P是受邀者之一,我則是沾P的光去湊熱鬧,不但可以在溫暖的旅館感受新年將來的喜悅,還可以順便練一練破爛不已的英文。

  沒想到,人算不如天算,P在12/30晚上打電話告訴我隔天無法出席,我也跟著糗掉,沒光可沾,沒party可去,當天又不想一個人過,於是隔天(12/31)早上開使找人。這種狀況就真的是考驗友情的時候了,我的msn暱稱改為「New Year’s Eve,不想自己一個人」,等了老半天卻乏人問津,被動的等待看來行不通,只好主動出擊找倒楣鬼,看哪一群人想讓我跟。
  一號倒楣鬼是K,他是我自認為在TSA最好的朋友,最近又新把了馬子,像跨年這種可以製造浪漫的機會他會放掉才怪。但是、可惜、遺憾…他要回他親戚家,馬子丟給其他人照顧,我無言,連他都可以這樣搞,那我還能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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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講個故事。
  那年我17歲,在台北市某個位在山區的公立高中唸高二,某天從同班同學口中得到一個可怕的消息,跟我同屆的幾個學生大約10來人,分乘8台小綿羊從台北一路沿著淡金與基金公路夜遊到基隆。這10多人大多數都沒有駕照,也沒有帶安全帽(註1)。當天晚上天氣很好,月光皎潔,晚上12點之後基金公路上並沒有太多車子,眾人愈騎愈快,不知是玩的太爽還是腦殘症上身,8台摩托車就大剌剌地並排在公路上高速前進。人說囂張過頭是會有報應的,果然,最旁邊的兩台車不小心碰在一起。騎過車的人都知道,要在時速超過80kph的狀況下維持機車的平衡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果然,最外側的那台機車就以時速80kph的速度犛田,車上的兩個人,駕駛重傷,緊急送往基隆長庚醫院,住院住了三個月,後座那個在睡覺的女學生直挺挺的被摔出去,頭剛好撞上山壁,一個年輕燦爛的生命就此隕落。

  故事講完開始講道理。
  我接觸摩托車的時間非常的早,還沒滿16歲就已經騎著我老子的打檔車趴趴造,跟大多數人不一樣的是,我會騎車是我爸教的,不是自己偷學的,當時我也覺得奇怪,為什麼明明還沒到考照允許的年紀,我爸就教我騎。也許是我爸對我的長相有信心,也或許是本來就真這樣,我16歲的時候就長的跟28歲的時候差不多,糙老的程度連警察看了都懶的問我有沒有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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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在聯合電子報副刊上看到了一篇文章,作者是暨南大學教授李家同先生。一般來說,我很少針對他人的文章作評論,因為覺得自己的學識及經驗都不豐富,妄加評論多半流於漫罵,或是弄巧成拙反而秀出自己的短處,最後出醜的搞不好是自己,但是對李家同先生這一篇文章我實在無法茍同,只好冒著被譏笑的風險說出我自己的想法。
  李先生該篇文章主要的論述對像是自出版以來就飽受爭議及抗議的「達文西密碼」。李先生的反應跟部分基督徒是一樣的,大力地去貶低這本書及電影,深怕這本書將會給社會帶來災害。其實我對李先生的反應可以理解,他是很「虔誠」的基督徒,有這樣的反應只是剛好,只不過以李先生的才華、思路、所受的訓練及人生經驗寫出這樣的文章,的確打破了我對李先生長久以來的好印象。

  文中李先生提到,耶穌是2000年前的人,如果以30年為一代,那麼到現在為止耶穌的後代是2的70次方(請參考該文第二段)。
  2的70次方是怎麼來的我解釋一下。李先生假設自耶穌開始每一代都生兩個小孩,以30年為一代,2000年後的後代是2的70次方,這一點在數學上絕對沒問題,有問題的部分是先前的假設。李先生怎麼可以隨隨便便做出每一代都生兩個小孩的假設?一個人要生幾個小孩,跟當時的環境、身體的狀況都有關係,豈有辦法說生兩個就生兩個,搞不好一個不小心,就變成三個了(三胞胎)也不一定,人又不是細菌,每次分裂都是一個變兩個,怎麼可能又辦法每一代都控制的剛剛好只生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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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在網路上看到了一則新聞:
  立委蕭美琴、唐碧娥及洪奇昌共同召開記者會發起一人一信給洋基的活動,要求洋基球團不要將王建民下放到小聯盟。蕭立委甚至在網站上張貼一封範本供人下載,好讓人寄信到洋基球團去。
  看到這則新聞讓我啼笑皆非,更是感嘆台灣的政客無知到這種地步,也讓我破了戒第一次在自己的Blog提到有關政治的議題,好笑的是,蕭立委的範本中居然把王建民的英文名字拼錯,真的是豬頭到了極點,什麼叫「金玉其外,敗絮其內」,這真的是最好的範本了。
  我必須在這邊告訴各位,千萬不要寄信給洋基球團要求他們不要把王建民下放到小聯盟。因為這是一件蠢事,現在就讓我告訴大家為什麼這是一件蠢到不能再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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