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大概是很多台灣人心中的痛,許多人從國中開始接觸ABC,到了大學畢業,連簡單的會話都有問題,小弟不才,也是這些人中的一員。我們睿智偉大英明神武又仁慈無比熱心教育的前暨南大學校長阿桐伯李家同教授曾經說過:理工科學生英文不好,數學好,在社會根本無法生存,所以英文不好,乾脆別念大學。當然我不知道以前是怎麼活過來的(我就是那種英文很爛但數學沒那麼爛的理工科學生),不過李家同教授說的真理也相當反應英文在一般人心中的地位。
後來因為正妹的關係(就說是阿宅了嘛)決定留學,不得不好好地把英文這個大洞補一補,花了一堆錢上補習班總算有點效用,但就如所有人知道的,補習班教的是考試技巧或作弊技巧(如來欣的方有毅),英文的部分就得看每個人的修行。也許是考運好,蹲了半年補習班之後考試能力大躍進,英文能力雖如烏龜漫步,卻也比補習之前好一些些,於是就這樣莫名其妙地考過了Toefl,害得我不得不相信「Toefl測不出一個人的英文能力」這個謠言是真的。
然後我到了美國,在聽不懂老師講什麼的狀況下努力拿到了碩士學位,又找到了一家不怕死的美國人公司敢雇用一個英文聽說讀寫通通不及格的傢伙,我這個誤闖森林的小白兔,就這樣陰錯陽差地在森林裡住了下來。
我從來就沒有想過要把我的英文能力提升到跟李杯杯一樣的程度,我的願望真的很卑微,只要可以跟同事哈啦棒球及明星們的八卦生活,還有跟他們解釋為什麼中國和台灣是兩個不同的國家就心滿意足,用字恰不恰當,文法正不正確是其次,他們聽的懂就好。而且我一直很主觀的認為,中文真的是世界最美,唸起來最好聽的語言。英文好聽又好學(相對其他印歐語系而言),可是英文裡面沒有「憑虛御風」、「縱一葦之所如,凌萬頃之茫然」這樣的形容方式;而法文的r老是讓我發不出音;德文繞口的不得了,動詞變化多如牛毛;西班牙文的打舌音則是讓我打舌打到口吃,東想西想,還是中文最棒。
對於英文好的人,我不會對他們有特別的感覺;對於英文比我還差勁的人,我也不會瞧不起對方。語言這種東西對我來說只是一種人與人之間溝通的介面,它是一種生活工具,而不是一種特殊能力。英文程度好,在英文環境生活一定會比較方便;相對地英文程度差,就得承擔因為英文程度不好所造成的不方便,個人造業個人擔,哪有什麼羨慕不羨慕或是恥笑不恥笑的問題?就好像鐵鎚也是生活的工具,你會因為你隔壁的鄰居家裡有隻黃金做的鐵鎚而羨慕他嗎?還是你會因為你鄰居家的鐵鎚鎚頭部分快要跟木柄分離而恥笑對方?我想正常人應該不會這樣。除非你家鄰居把那把快要爛掉的鐵鎚拿出來賣錢,你才有資格恥笑對方,這就跟之前某人連英文的「劈腿」都搞不清楚怎麼說卻出英文書一樣,因為你鄰居賣爛鐵鎚的行為跟某人賣爛英文一樣,已經是在欺騙他人,被人家恥笑也就只是剛剛好的結果。
另外有些人英文不好,可是很喜歡在公開場合秀自己的英文程度,說自己講的英文有股蛋蛋的哀傷淡淡的法國腔。也許是他自己認知不足,又或是他天生喜歡讓人家知道自己英文很爛,不管出發點是什麼,我都只有一個反應:搖搖頭並且把耳朵關起來不聽他說,眼睛閉起來不看他文章,人家愛現,不代表我一定要去阻止他們,遠遠走開或是自己在心裡暗幹也是個不錯的選項。人家把自己的弱點公開展示,沒有自知之明地宣揚自己英文很好,偷偷笑在心裡就好,用不著去跟人家嗆聲。
不過出來騙錢或是沒有自知之明都不是最誇張的,有時候最誇張最惡劣的反而是英文真的有點實力的人。
之前我聽到了一個讓我驚訝不已的八卦,等等,與其說是八卦,不如說是攻擊,這個攻擊大意是說,朱學恆當年翻譯魔戒是先用軟體翻譯,然後再自己潤色,所以翻譯界的人都很瞧不起他。
我得老實說,我欣賞朱學恆這個人,但絕對不是因為翻譯魔戒這本書才欣賞他,更沒有什麼崇拜他的問題,可是一聽到這個八卦還是忍不住說了聲:幹,假的。我知道魔戒中文版翻的很糟糕,要批評這點絕對ok,甚至要說朱學恆在翻譯魔戒的時候不用心,沒做足功課也不算是太超過,我相信這些指控都是可以被公評的,但是,你絕對不能說朱學恆翻譯魔戒是先靠翻譯軟體做全文翻譯,然後再潤色而成,因為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沒錯,我英文很爛,既不在翻譯界,也不是靠翻譯吃飯,那我懂個屁?說不定這個八卦是真的。我知道一定有人會這樣想,不過能那麼篤定地說這八卦是假的當然有我的理由。
魔戒這本書在奇幻文學界中的地位與金庸小說在武俠文學界的地位幾乎是一樣的(甚至更高),作者托爾金不但是個作家,同時還是位語言學者,從這兩點來看就可以知道,魔戒的文學價值及嚴謹度,絕對不是我這種亂寫出來的文章(我甚至不知道能不能把我寫的東西叫文章)可以相比,真要比的話,相信我,懶較(我的文章)比雞腿(魔戒)都不足以形容其中的差距。雖然我沒看過英文版,不過我相信裡面用字的準確度或者是文字的華麗程度都不會太差,換句話說,要能翻譯這樣的文學鉅著,本身不但英文要有程度,同時也要有不錯的中文程度,才能將魔戒較為準確的翻譯出來。
接下來,請看我這篇文章的人先把google toolbar裝好,再試著用toolbar裡面的翻譯功能將你自己或你喜歡的網誌或你在網路上發現的文章(中英文皆可)進行全文翻譯。
全文翻譯完,沒有對著翻譯出來的中文或英文罵幹的請舉手答有。
我是學電腦的,我可以清楚的告訴各位,以前不曾,現在沒有,以及不久的將來,都不可能出現一個翻譯軟體可以將一篇「簡單的」英文(中文)翻譯成中文(英文)。如果翻譯軟體連一篇簡單的英文(中文)都沒有辦法翻成像樣的中文(英文),更何況是一本文學鉅著?而且,要在電腦利用翻譯軟體之前,總得先把文章打進電腦才行,但你覺得有可能嗎?有沒有人知道魔戒英文版全文有多少字?光中文版一集就17萬字,就算英文版也是17萬字,三部曲加起來就是51萬字,假設朱學恆英打是神人級的速度,每分鐘可以輸入100個英文單字,這樣不眠不休的工作也要花三天半才有辦法輸入完,先不論三天半拼命打字會不會造成過勞死,就算真的輸入完了,還是老話一句,以前不曾,現在沒有,以及不久的將來都不會有一個翻譯軟體可以把簡單的英文(中文)文章翻譯成中文(英文),那就更不用提七年前翻譯魔戒這樣的鉅著了。
若將來真有一個可以翻譯文學鉅作的軟體出現,那真的是全世界中文使用者的福音,對於廣大中文使用者而言,將可輕而易舉的欣賞西方文學作品,同時大學生也可以利用這樣的軟體把原文書翻譯出來,進而吸收最直接完整又新穎的科學知識,教授們也不再需要擔心學生的英文程度,就算學生連A~Z都寫不完,有了翻譯軟體一樣可以讀原文書。當然,翻譯社及翻譯工作者一定會皮皮挫,有了這樣的軟體,他們還混個屁,下場肯定失業嘛。
你看看,就是有人見不得人好,看人家賺了近3000萬台票就放出個風聲說人家用翻譯軟體,要真有那麼簡單,為什麼放風聲的人自己不用翻譯軟體翻?
其實也不用為這種現象感到奇怪,很多人英文程度不錯,就給了自己一個了不起的使命,當起英文糾察隊,四處去挖掘人家的英文缺點,只要給他們抓到你任何一點點的英文小錯誤,他們就會指責你英文那麼爛幹嘛還說英文。真的抓不到錯誤,就說你一定是走偏門,就像對朱學恆的指責一樣。
這些人大概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你以為阿扁貪污已經是世界第一,不對,他貪很多沒錯,不過放眼世界,隨便一捏都可以找到貪的比阿扁還要多的政客。就算你在某方面是神人級,但神人終就是個人,還是有個更強的神。人家英文講錯關你什麼事,非得要去糾正人家才爽?別忘了,當你在糾正其他人英文不好的時候,還有英文比你更好的人在後面竊笑。我真的不明白,一天到晚裝出一副自己英文很好,其他人英文很爛的樣子走路會比較有風?如果真的英文那麼好,幹嘛不寫出一部媲美莎士比亞全集的作品出來?人家不過犯個小小的錯誤,就說人家的英文很爛,對方又沒有寫英文書騙錢,需要那麼嚴苛去批評人家的英文程度嗎?難道就不能寬容點告訴人家哪個字或文法使用錯誤,而必須要以這種貶低別人的方式來顯示出自己比較強?我懷疑這些人是不是少了些同理心,他們是不是忘了在學習英文的過程中跌了無數次的跤,又或是他們因為痛過,所以當人家也跌倒的時候應該多踹人家一腳讓對方痛一下?我在美國生活,周遭的美國人(非全部)會因為我是外國人,我的母語不是英文而放慢講話的速度,我的同事甚至會講的比較淺顯易懂讓我知道他們要表達的意思,為什麼我們一碰到自己人反而心胸狹窄,如果美國人可以對我這個菜英文寬容,為什麼同是台灣人卻做不到?
沒有人天生就會講英文,就算是美國人也是從牙牙學語開始,自己英文好,good for you,但同時也多給一些英文不好的人寬容及意見,不要一見黑影就開槍,非得把所有英文不好的人幹掉才爽,這樣,你會交到更多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