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個故事。
那年我17歲,在台北市某個位在山區的公立高中唸高二,某天從同班同學口中得到一個可怕的消息,跟我同屆的幾個學生大約10來人,分乘8台小綿羊從台北一路沿著淡金與基金公路夜遊到基隆。這10多人大多數都沒有駕照,也沒有帶安全帽(註1)。當天晚上天氣很好,月光皎潔,晚上12點之後基金公路上並沒有太多車子,眾人愈騎愈快,不知是玩的太爽還是腦殘症上身,8台摩托車就大剌剌地並排在公路上高速前進。人說囂張過頭是會有報應的,果然,最旁邊的兩台車不小心碰在一起。騎過車的人都知道,要在時速超過80kph的狀況下維持機車的平衡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果然,最外側的那台機車就以時速80kph的速度犛田,車上的兩個人,駕駛重傷,緊急送往基隆長庚醫院,住院住了三個月,後座那個在睡覺的女學生直挺挺的被摔出去,頭剛好撞上山壁,一個年輕燦爛的生命就此隕落。
故事講完開始講道理。
我接觸摩托車的時間非常的早,還沒滿16歲就已經騎著我老子的打檔車趴趴造,跟大多數人不一樣的是,我會騎車是我爸教的,不是自己偷學的,當時我也覺得奇怪,為什麼明明還沒到考照允許的年紀,我爸就教我騎。也許是我爸對我的長相有信心,也或許是本來就真這樣,我16歲的時候就長的跟28歲的時候差不多,糙老的程度連警察看了都懶的問我有沒有駕照。
對比起來,我拿到汽車駕照卻是非常晚的事,整整比摩托車駕照晚了10年,並不是我不會開,而是家裡根本沒車,考了也沒用,索性就一直拖著,直到最後一份工作,因為天天在外面跑需要買車才考了汽車駕照。
騎車加開車的年資加起來超過15年,什麼樣的狀況都見過,尤其是離開台灣的前兩年,每天幾乎是北台灣繞一圈,台北縣長都沒我繞的那麼勤。這麼多年來的經驗讓我得到一個真理:「開(騎)車該快的時候快,沒什麼了不起;該慢的時候慢慢開(騎),那才是真的跩上天。」
我也曾經年輕過(雖然長相沒有),想當年腦殘的程度跟很多不用大腦的死孩子差不了多少,只不過我沒讓年少輕狂控制我太久,坦白說,上面的故事給了我很大的啟示。當時聽到這個消息真的讓我感到無比震驚,過世的那個女生我一直不知道是誰;住院的那個女生雖然不熟卻算認識,我一直在想,她要怎麼面對坐她後座的那個女生的家人?她要怎麼面對後座那個女生摔死的事實?從那之後,我每次騎摩托車的時候一定戴上安全帽,只要後座有人,我一定加倍小心並且減低車速,我自己騎車翹辮子沒關係,要是害人家少了個兒子女兒什麼的,我怎麼賠的起?這個觀念到我有了車,甚至到美國之後都一直沒敢忘記。只不過有時候坐乘客座,而駕駛座的人又不懂的這樣想的時後,我就只好閉上眼睛默喊:你他媽的不要害死我啊…
讓我再提另一個故事。
剛來美國的時候,我跟我朋友們都沒有車,出去找房子、買菜、買傢俱、上下課及聚餐等等的雜事都仰賴當地的台灣人載我們去,我當然很感激他們,但是遇到某些腦殘級的駕駛人,我還是對他們敬謝不敏。這些腦殘駕駛中以A最為誇張。以下是他的「腦殘事蹟」。
1.一台原本在A後方的車因為嫌A佔住了右轉車道,索性從A的右側超車,由於距離過近,A大為不爽,於是加足馬力充到該車後方死命狂按喇叭,同時口中狂噴三字經,當時車上坐滿了四個人。
2.某日下完大雨,路上仍有些積水尚未退去,A一路狂飆,我坐在駕駛座旁邊,遠遠的就看大一大灘積水,然而A似乎視而不見,一點都沒有減速的意思,就以時速40mph衝過那一大灘積水,結果前輪打滑,連帶車子跟著側滑,A緊急踩了煞車,並且很不好意思的告訴我們另外三個人他沒看到積水。
3.某日台灣人社團在遙遠的某餐廳吃飯,飯後照樣坐A的車返回宿舍,A一路上狂飆不說,碰到走同一條路回家的朋友還會搖下車窗say hi,到家之後,A爆出一句話:「怎麼樣,很快吧?」
其實我一直搞不清楚我那段時間怎麼會過的好好的,我知道他喜歡開快車,只是從來沒想到過他完全不把人家的命當作一回事。拿第一件事來講,他按完喇叭之後,我只期望前面那一台車不要停下來,就算停下來之後不要走下來黑人,更期待就算是黑人走下來,手裡不要拿把槍,好險,車子沒停,也沒人走下來,更沒發生槍擊案。A忘了一件事,我們當時所在的城市叫做Newark,這座城市是黑人區,有興趣的話可以去Wikipedia查一下這個城市的治安有多糟糕。他很勇猛我沒意見,到時候被人家拿槍幹掉最多也只是他父母親難過而已,但車上除了他還有另外三個人ㄟ,萬一對方想殺人滅口,其他人不就成了A的陪葬品?他媽的他是什麼東西,他死就死了還要拉那麼多人跟他一起死,神經病。
第二件事及第三件事也是很誇張,我不知道他開車開那麼快有什麼好屌的,除了更耗油之外,最多也比別人早到個一兩分鐘而已,而且我記得那時候是冬天,早到那一兩分鐘,還不是要在外面等其他人,他喜歡在零下五六度的氣溫下當王寶釧(註2),我跟我的朋友們可沒興趣效法他的精神。況且,從第二件事來分析,他的開車技術真的不怎麼樣,而在高速公路車流量大的狀況下硬要開那麼快通常只有兩種結果,一是被警察攔下開罰單,二是把車子連人一起撞個稀叭爛。我想大概是上帝還不想見到我,所以第二個狀況一直沒發生,不過A的罰單聽說已經收了好幾張,據說再收罰單駕照就沒了,這可真是天大的好消息啊,路上可以少一個腦殘駕駛,耶~~
對於開車及騎車這檔事,我們在考駕照的時候都背了很多規定,有些規定的確非常的可笑,但人還是要有點基本的sense。我承認我自己一個人開車的時候會開比較快,不過仍舊會考量當時的車流量、氣候及車輛的狀況,最重要的是,當我的車上有其他的乘客時,我就會變成烏龜駕駛。不是說我沒膽不敢開快,而是當你的車子上有其他乘客時,做為一個駕駛,你絕對有責任要保障你的乘客的安全,這就是做人的基本態度,也看的出一個人是不是能夠負責任。今天你把車子開的很快,也許你只是想在你馬子面前現一下你的開車技術,so what?開很快有比較鳥不起嗎?還是開車快一點就會跟金城武一樣帥?除了比較耗油外,這種腦殘駕駛只是個潛在的炸彈而已,哪一天炸彈一被擊發,那保證有大件事發生。對,的確是比較快,比較快下地獄。
所以朋友啊,請千萬記得,開(騎)車該快的時候就開快,該慢的時候就不要快,這才是真的會開(騎)車。如果想要玩一下腦殘,在該慢的時候以極速前進,可以,跟我一樣去玩Go Kart,15分鐘300元台票,保證你爽歪歪兼手沒力,又不會害到人或害死自己,多好。
註1:我那個年代騎機車是可以不用戴安全帽的。
註2:王寶釧苦守寒窯18年,腦殘A寒冬苦等2分鐘,這不難懂吧。
那年我17歲,在台北市某個位在山區的公立高中唸高二,某天從同班同學口中得到一個可怕的消息,跟我同屆的幾個學生大約10來人,分乘8台小綿羊從台北一路沿著淡金與基金公路夜遊到基隆。這10多人大多數都沒有駕照,也沒有帶安全帽(註1)。當天晚上天氣很好,月光皎潔,晚上12點之後基金公路上並沒有太多車子,眾人愈騎愈快,不知是玩的太爽還是腦殘症上身,8台摩托車就大剌剌地並排在公路上高速前進。人說囂張過頭是會有報應的,果然,最旁邊的兩台車不小心碰在一起。騎過車的人都知道,要在時速超過80kph的狀況下維持機車的平衡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果然,最外側的那台機車就以時速80kph的速度犛田,車上的兩個人,駕駛重傷,緊急送往基隆長庚醫院,住院住了三個月,後座那個在睡覺的女學生直挺挺的被摔出去,頭剛好撞上山壁,一個年輕燦爛的生命就此隕落。
故事講完開始講道理。
我接觸摩托車的時間非常的早,還沒滿16歲就已經騎著我老子的打檔車趴趴造,跟大多數人不一樣的是,我會騎車是我爸教的,不是自己偷學的,當時我也覺得奇怪,為什麼明明還沒到考照允許的年紀,我爸就教我騎。也許是我爸對我的長相有信心,也或許是本來就真這樣,我16歲的時候就長的跟28歲的時候差不多,糙老的程度連警察看了都懶的問我有沒有駕照。
對比起來,我拿到汽車駕照卻是非常晚的事,整整比摩托車駕照晚了10年,並不是我不會開,而是家裡根本沒車,考了也沒用,索性就一直拖著,直到最後一份工作,因為天天在外面跑需要買車才考了汽車駕照。
騎車加開車的年資加起來超過15年,什麼樣的狀況都見過,尤其是離開台灣的前兩年,每天幾乎是北台灣繞一圈,台北縣長都沒我繞的那麼勤。這麼多年來的經驗讓我得到一個真理:「開(騎)車該快的時候快,沒什麼了不起;該慢的時候慢慢開(騎),那才是真的跩上天。」
我也曾經年輕過(雖然長相沒有),想當年腦殘的程度跟很多不用大腦的死孩子差不了多少,只不過我沒讓年少輕狂控制我太久,坦白說,上面的故事給了我很大的啟示。當時聽到這個消息真的讓我感到無比震驚,過世的那個女生我一直不知道是誰;住院的那個女生雖然不熟卻算認識,我一直在想,她要怎麼面對坐她後座的那個女生的家人?她要怎麼面對後座那個女生摔死的事實?從那之後,我每次騎摩托車的時候一定戴上安全帽,只要後座有人,我一定加倍小心並且減低車速,我自己騎車翹辮子沒關係,要是害人家少了個兒子女兒什麼的,我怎麼賠的起?這個觀念到我有了車,甚至到美國之後都一直沒敢忘記。只不過有時候坐乘客座,而駕駛座的人又不懂的這樣想的時後,我就只好閉上眼睛默喊:你他媽的不要害死我啊…
讓我再提另一個故事。
剛來美國的時候,我跟我朋友們都沒有車,出去找房子、買菜、買傢俱、上下課及聚餐等等的雜事都仰賴當地的台灣人載我們去,我當然很感激他們,但是遇到某些腦殘級的駕駛人,我還是對他們敬謝不敏。這些腦殘駕駛中以A最為誇張。以下是他的「腦殘事蹟」。
1.一台原本在A後方的車因為嫌A佔住了右轉車道,索性從A的右側超車,由於距離過近,A大為不爽,於是加足馬力充到該車後方死命狂按喇叭,同時口中狂噴三字經,當時車上坐滿了四個人。
2.某日下完大雨,路上仍有些積水尚未退去,A一路狂飆,我坐在駕駛座旁邊,遠遠的就看大一大灘積水,然而A似乎視而不見,一點都沒有減速的意思,就以時速40mph衝過那一大灘積水,結果前輪打滑,連帶車子跟著側滑,A緊急踩了煞車,並且很不好意思的告訴我們另外三個人他沒看到積水。
3.某日台灣人社團在遙遠的某餐廳吃飯,飯後照樣坐A的車返回宿舍,A一路上狂飆不說,碰到走同一條路回家的朋友還會搖下車窗say hi,到家之後,A爆出一句話:「怎麼樣,很快吧?」
其實我一直搞不清楚我那段時間怎麼會過的好好的,我知道他喜歡開快車,只是從來沒想到過他完全不把人家的命當作一回事。拿第一件事來講,他按完喇叭之後,我只期望前面那一台車不要停下來,就算停下來之後不要走下來黑人,更期待就算是黑人走下來,手裡不要拿把槍,好險,車子沒停,也沒人走下來,更沒發生槍擊案。A忘了一件事,我們當時所在的城市叫做Newark,這座城市是黑人區,有興趣的話可以去Wikipedia查一下這個城市的治安有多糟糕。他很勇猛我沒意見,到時候被人家拿槍幹掉最多也只是他父母親難過而已,但車上除了他還有另外三個人ㄟ,萬一對方想殺人滅口,其他人不就成了A的陪葬品?他媽的他是什麼東西,他死就死了還要拉那麼多人跟他一起死,神經病。
第二件事及第三件事也是很誇張,我不知道他開車開那麼快有什麼好屌的,除了更耗油之外,最多也比別人早到個一兩分鐘而已,而且我記得那時候是冬天,早到那一兩分鐘,還不是要在外面等其他人,他喜歡在零下五六度的氣溫下當王寶釧(註2),我跟我的朋友們可沒興趣效法他的精神。況且,從第二件事來分析,他的開車技術真的不怎麼樣,而在高速公路車流量大的狀況下硬要開那麼快通常只有兩種結果,一是被警察攔下開罰單,二是把車子連人一起撞個稀叭爛。我想大概是上帝還不想見到我,所以第二個狀況一直沒發生,不過A的罰單聽說已經收了好幾張,據說再收罰單駕照就沒了,這可真是天大的好消息啊,路上可以少一個腦殘駕駛,耶~~
對於開車及騎車這檔事,我們在考駕照的時候都背了很多規定,有些規定的確非常的可笑,但人還是要有點基本的sense。我承認我自己一個人開車的時候會開比較快,不過仍舊會考量當時的車流量、氣候及車輛的狀況,最重要的是,當我的車上有其他的乘客時,我就會變成烏龜駕駛。不是說我沒膽不敢開快,而是當你的車子上有其他乘客時,做為一個駕駛,你絕對有責任要保障你的乘客的安全,這就是做人的基本態度,也看的出一個人是不是能夠負責任。今天你把車子開的很快,也許你只是想在你馬子面前現一下你的開車技術,so what?開很快有比較鳥不起嗎?還是開車快一點就會跟金城武一樣帥?除了比較耗油外,這種腦殘駕駛只是個潛在的炸彈而已,哪一天炸彈一被擊發,那保證有大件事發生。對,的確是比較快,比較快下地獄。
所以朋友啊,請千萬記得,開(騎)車該快的時候就開快,該慢的時候就不要快,這才是真的會開(騎)車。如果想要玩一下腦殘,在該慢的時候以極速前進,可以,跟我一樣去玩Go Kart,15分鐘300元台票,保證你爽歪歪兼手沒力,又不會害到人或害死自己,多好。
註1:我那個年代騎機車是可以不用戴安全帽的。
註2:王寶釧苦守寒窯18年,腦殘A寒冬苦等2分鐘,這不難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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